【关注】红安:严惩骗保护民生 敬赠锦旗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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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3

“秉公办案怀爱民之心,执法如山办惠民之事”,十八个烫金大字在春日暖阳下熠熠闪光、格外耀眼。3月16日上午,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青代表该院,接受了红安县医疗保障局一行,为感谢法院公正司法送来的这面鲜红锦旗。

这是一起被国家医保局评选为2021年首期欺诈骗保九大案例之一的案件。时间回溯到2018年8月1日,被告人曾某某与红安县某医院签订综合目标责任书,任市场部主任负责康复科(国医堂)的全面管理工作。经营期间,曾某某聘请医生桂某某等人对住院患者实施“小针刀”手术治疗,并指使护士易某、明某在给病人计费时伪造病历,后通过医保报销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64927.12元,其中因2019年4—5月医保基金尚未拨付,红安县医保局实际拨付医保金为133884.17元。案发后,被告人曾庆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曾庆明及其家属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并自愿弥补了医保基金损失共计804034.77元,县医保局向曾庆明出具了量刑建议。

红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退还了红安县医保局损失,取得了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请你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强化保障措施,对欺诈骗保行为要运用法律武器惩处”红安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医疗机构欺诈骗取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为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规范行业管理,及时向县医保局发出了上述司法建议。

“感谢法院!有力遏制了不法分子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医疗保障运行秩序的犯罪行为,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按照司法建议逐一落实,填补管理漏洞,完善风险防范应对机制。”县医保局向红安法院表达了感激之情和整改计划。

这面鲜红的锦旗,既是对红安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赞誉,也是对该院干警公正司法的嘉奖。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全院干警增添了信心和力量,全院干警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红安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程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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