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为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青春护江行”主题团日现场

上图为青年检察、公安干警一起向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渔”

上图为干警们参观秭归“全国青年文明号”秭归派出所
本网讯(通讯员夏思雨 李墨文)“检察官,我们还能不能在长江边钓鱼?”
“可以,但您必须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要求,进行娱乐性垂钓。”
上述对话发生在秭归木鱼岛公园,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青年干警同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青年民警向群众解读《长江保护法》的活动现场。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升《长江保护法》群众知晓率,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3月3日,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朝阳读书会”携手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团委精心策划了此次“青春护江行”主题团日活动。
活动伊始,葛洲坝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干警和宜昌分局青年民警一同,面向团旗重温入团誓词。
“《长江保护法》提出,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活动现场,葛洲坝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周倩倩现场重点解读了《长江保护法》四大亮点和八大关键词。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刑事侦查支队青年民警钱楷林结合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任务、重点举措和工作成效,解读了长江禁渔、禁采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随后,青年干警和青年民警结合长江大保护宣传展板、长江“十年禁渔”宣传手册,向现场群众讲解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长江“十年禁渔”、禁采线索举报方式。葛洲坝检察院青年干警还结合该院办理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生动解说,以案释法,提升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意识,凝聚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社会力量。
“我们把此次主题团日作为2021年度‘朝阳读书会︐第一次青年活动,把活动场地安排在长江岸边,就是要让青年干警切实体会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让青年干警在践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中,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葛洲坝检察院“朝阳读书会”负责人张婷说。
自2020年8月1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刑事案件检察管辖权移交以来,葛洲坝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8件11人,其中“零口供”案件2件4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次,共计放流鱼苗6500000余尾,开展非法捕捞渔具公开销毁活动1次。通过不懈努力,促进2名犯罪嫌疑人完成了从“非法捕鱼者”到“护渔员”的转变,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担当。
主题团日活动前,青年干警参观了“全国青年文明号”秭归派出所,深入了解秭归派出所公安工作和青年队伍建设成效。
下一步,葛洲坝检察院“朝阳读书会”将继续携手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根,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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