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邹斌 通讯员 张本立
滠水河退水,看见河岸露出部分水坑,家住黄陂区的何宇(化名)便邀约同事带着电鱼工具捕鱼,共捕获4.47公斤,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何宇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起诉。19日上午,此案在黄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判决,何宇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我十分后悔,想着自己打点鱼吃,犯法了做错了事。”何宇说。
看河水退了就想捕点鱼吃
19日上午9时15分,何宇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在黄陂区法院十四号法庭开庭审理,记者坐席旁听。
“砰”,随着法槌的落下,法官宣布“开庭”。法庭上,黄陂区检察院指控,何宇在武湖街长江通江支流河道禁渔区内,使用电鱼的方式进行捕捞,捕捞鲫鱼、黑鱼等共计4.47公斤。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从轻量刑情节。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出具了相关证据。法官询问何宇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我做错了,不该使用违法手段电鱼。”何宇在法庭上悔过道。
据何宇交代,他去上班的路上发现滠水河的水退了,出现一个个水坑,便邀请两名同事和自己一起去捕鱼,准备搞点鱼吃,为此网购了一台电鱼机。2020年11月13日晚上7时许,三人开着车来到目的地,分工合作,何宇背着电鱼机在水坑里电鱼,一名同事在后面捡鱼,另一名同事提着袋子跟在后面。当天晚上8时左右,民警将三人当场抓获。
买鱼吃不比这划算多了
经审理,法院认为何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鉴于其悔罪表现,最终判决何宇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我自己去买鱼吃不比这划算多了,真的是后悔。”庭审结束后,何宇对记者说道。他目前在黄陂一家工厂上班,已经在黄陂工作近8年,每个月也有固定收入。何宇说,以前在老家时经常电鱼也没有人管,现在家乡电鱼的方式很少见了。
记者询问何宇是否知道长江禁渔?何宇表示自己知道长江禁止捕鱼,但是自己看见滠水河水退了,露出了水坑,没想到是属于长江禁渔区域内,还以为电鱼没事,所以才去捕鱼的。“我知道我肯定不会去做的,都怪自己不懂法,做错事就要受惩罚。”
何宇说,同事、老家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他们以自己为教训,都不敢用电鱼机随便在河里捕鱼。“当天捕的鱼已经被相关部门当场放生了。”何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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