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9座城市结盟,帮助流浪儿童回家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8日讯(记者余丹夏 通讯员刘路) 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流动性大,如何跨城解决他们安置难、就学难、救助难等问题?5月8日,武汉市救助管理站与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阳、黄冈、恩施等十八个城市的救助管理站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城市联盟。

目前,全湖北省各城市救助管理单位间存在互动不够、合作不够、相互推诿等矛盾。协议要求,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为残障未成年人提供尽可能的康复保护,引导帮助适龄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可以接受职业培训的困境未成人提供免费职业培训的机会。

当通过语音识别、DNA查询、人脸识别等技术性查询手段,发现疑似流出地城市的,因身体和疾病因素无法提供户籍地址、详细身份、本人和亲属信息的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后,流入地城市将先行护送特定对象前往疑似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助查询,如3个月后依然无法查询、甄别的,可以直接送返原救助管理机构继续查询、妥善安置,形成良性互动。

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无法联系困境未成年人亲属,且流出地政府、村、居委会组织采取不理睬、不支持、推卸责任、不予接收安置的,流入与流出地双方城市救助机构会及时报请各级政府机构,设法解决困境未成年人兜底救助、维权救助和依法保障等问题。

对国家救助管理条例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一时又无法或难以处置的流浪未成年人特殊个案,各城市救助管理站将通过会议协商、专家指导、交流探讨、达成共识等方式解决,绝不因一个城市、一位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或者一次简单、不负责任的工作不得力、处理不及时、行政不作为使跨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无端搁浅、半途而废。

【编辑:张颖惠】


(作者:余丹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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