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恩施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的同时,紧盯办案目标,抓牢办案任务,通过多方协调,顺利执结一起“骨头案”,为当事人执行到位货款70余万元。
重庆市万州区某建筑公司因拖欠恩施市某金属制品厂货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重庆万州区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利息200余万元,被告公司诉讼中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剩余部分款项未支付。原告向恩施市法院提起执行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为了能让申请人尽快拿到标的款,在得知该案二审时曾扣留了该公司在恩施市某高级中学享有的到期工程款后,执行法官当日便向该中学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向财政申报拨付该笔往来资金。此后,协助义务人在春节假期后告知年前申报的拨付计划未获批准。
得知消息后,临近退休的袁法官“溯本求源”,前往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审批流程及相关事宜,通过数次走访沟通后获知,该笔资金未通过审核的原因是资金短缺。此后执行法官主动向财政部门汇报案件情况争取支持。了解情况后,财政主管部门准予由教委单独来完成该笔资金的后续审批程序。3月18日,在执行法官多方奔走下,70余万元案款顺利汇入恩施市法院执行标的款专用账户。至此,一起执行难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

作者:戈娅莉
核稿:张婷婷
编辑:侯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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