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构建“法院+保险”协作机制 为执行工作“上保险”

为进一步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23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集中发放大会,累计为生活困难的3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571500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和真切关怀。

执行救助保险:法院交纳一定保险金作为投保人,为那些官司胜诉而无法得到赔偿的当事人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协助法院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金。

2020年7月,仙桃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每年该院向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为投保金额的1.5倍。该举措旨在司法救助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

2021年1月,仙桃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对承办案件中符合要求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救助保险申报,救助对象为案件“执行不能”,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经执行局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35名申请执行人分别予以10000至30000元不等的执行救助保险金,帮扶其渡过难关。2021年3月10日,随着最后一笔救助保险金到账,仙桃法院首批执行救助案件的保险款赔付全部到位。

“这笔3万元的执行救助保险金,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由衷感谢法院和保险公司。”申请执行人李某说。在发放现场,执行干警一一核对35名救助对象信息,认真审查身份信息或委托手续,有序组织救助对象领取款项支票。

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昊表示:仙桃法院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旨在利用保险杠杆效应扩大执行救助效益,司法救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为“执行不能”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感谢仙桃市委、市政府,仙桃市财政局将执行救助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助力形成常态化司法救助机制。仙桃法院将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致力让执行救助保险的硕果惠及更多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总经理曲华忠表示:我司坚持在高质量发展自身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公益职能,以新险种、新服务助力打破执行救助资金的瓶颈问题,扶助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脱离困境。

近年来,仙桃法院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致力搭建“1+N”多元化救助平台,依托司法救助、保险救助、维稳救助等工作机制,助力破解执行壁垒,妥善化解“执行不能”“执行信访”等矛盾,以务实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图1:执行救助保险金集中发放大会现场

图2:执行救助金转账支票

图3: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昊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

图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总经理曲华忠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

图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公司副总经理宋嘉俊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

图6:仙桃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涛为申请执行人送上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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