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增加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考核权重

本报讯(记者胡文星)“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增加考核权重。”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出部署。

2020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把防止“程序空转”、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摆在办案突出位置。江西省检察院两次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逐一筛查,确保有化解需要、可能化解的案件全部开展化解。同时,实行挂牌督办。根据筛查情况,2020年4月、7月分两批对19件案件实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或列入重点案件清单跟踪管理,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2020年10月,下发专门指导意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为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除了通过考核激励干警,我们还推动诉源治理,继续有序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逐步建立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化解协作配合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探索行民争议交叉案件一揽子解决途径。”江西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据悉,自“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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