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法院执行部门落实教育整顿要求主动上门为金融债权清收提供保障服务

长江日报3月28日讯 为落实法院教育整顿活动中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武汉两级法院增强服务主动性,及时开展服务银行专项活动,市法院执行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领江岸、硚口、汉阳、武昌、洪山、江夏、黄陂、新洲、蔡甸、汉南、东西湖、东湖,经开法院等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及承办法官赴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就该行作为债权人的涉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逐一会诊,研究执行对策。

农商行支行与区法院采取“面对面”沟通对接模式,现场提需求、析难点、出思路、疏堵点、定期限,逐案形成下阶段执行方案。

案件对接中,市法院针对案件特点提出意见:对符合适用议价、询价新机制的尽量缩短评估周期,提高处置效率;要认识到拍卖成交价由市场决定,资产拍卖中要充分运用好司法拍卖规定,要在法律规定幅度内敢于降价到位;要依法仔细甄别租赁合同效力,要在第一时间现场查勘提取租赁合同,坚决破除利用“虚假租赁”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对商请移送处置权的申请,相关法院必须在法定十五日内回复,在期限内既不移送又不说明情况的商请法院应提请市法院协调;对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应当尽快及时采取措施。

(通讯员李巍   长江日报记者程思思 见习记者熊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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