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出了一份特殊的文书——《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案件详情
被执行人周某从广东来到南昌自主创业,赖某向周某经营的手机店出资14万元,双方书面约定周某应分期向赖某支付本金和分红共计17万元。但周某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因生意惨淡,无力支付后续款项。赖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偿还赖某出资款11.7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周某对法院的判决感到十分委屈,认为手机店亏损了,赖某就应该承担相应风险,所以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在创业失败后一走了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周某,经法院主持,周某与赖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周某分期偿还债务。但周某两次均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和解金,赖某对周某的拖延行为十分不满,多次向周某及其家人发指责信息,周某认为赖某言辞过激涉及到其家人,向执行法官表示宁可坐牢也绝不付款给赖某。
考虑到和解破裂的原因,秉承刚柔相济、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多次和周某长谈,从情理法理上劝导周某,释法明理,并向周某发出了《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明确告知周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收到《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后,周某主动联系了赖某,双方互相承认自己的错误,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并在积极履行中。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