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执法”:执法者别被舆论牵着鼻子走


长江日报评论员 邢帆

近日,上海警方在检查一辆无牌照汽车时,遇当事人抗法,警察按照标准步骤采取强制措施,一系列操作被网友赞“教科书式执法”。知情人士称,这位警察是公安战术警官,一切按照流程执行。

“教科书式执法”受到网友热议,在相关微博中,有网友赞同警察的强硬:“好样的,对违法行为警察就应该硬气!警察又不是和稀泥的。”也有网友强调了完整拍摄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完整的视频,传到网上又要被人断章取义了,为警察点赞!”可以看出,几位警察在舆论上受到了极大的支持。

有一段时间,警察面对紧张的舆情情绪,执法有各种顾虑。善用执法权力变成过度收缩执法权力的例子时有发生。最极端的例子是,4月份,网上一段女子辱骂、掌掴民警和辅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整个过程中交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案发后警队在网上发布的通告中甚至称这是“忍辱负重”。

也有人针对警察的一些负面情绪,在抗法的过程中刻意挑动舆论,逃脱法律惩罚:2017年4月,甘肃兰州,有人闯红灯撞到对其进行劝阻的交警后自己躺到地上,声称“交警打人”。2017年12月,广东韶关,有人用断章取义的视频造谣称“警察打学生令其下跪道歉”,恶意煽动群众对警察的不满。

在合法、规范、标准的执法程序下,警察执法应该有底气,也能够坦然面对社会各种舆论监督。2016年,公安部组织全国民警进行规范执法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应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如果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不得干涉,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真金不怕火炼”,合法合规的执法行为不需要畏惧群众的眼睛。

接受监督不等于迎合舆论。警察掌握合法暴力,其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警察不是调解纠纷做和事佬,某些情况下必须果断使用暴力。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可以使用暴力,如何使用,依据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舆论喜好更不是情绪反应。警察是执法者,执法者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维护的是法律的权威。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恶意误导的信息也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教科书式执法”受到群众的赞扬,这是最好的证明。

【编辑:叶凤】


(作者: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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