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遗失,复印发票存根联可补办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8日讯(记者张东华)有网友近日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提问,购房发票因搬家遗失,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问该如何补办?

武汉市国税局对此回复说,购房发票是房屋交易完成的凭证和办理后续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手续时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如需补开购房发票,购房人需凭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到购房的房地产公司财务室复印发票存根联,加盖房地产公司公章,购房人再到国税局填写丢失发票说明并留印,进行补办。

还有网民问,小孩10个月大,办理农村医保卡,由于小孩不在老家,无法去现场拍照,可凭小孩照片办理医保卡吗?

新洲区回复说,要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编辑:符樱】


(作者:张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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