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捕办向垂钓者发出一封信,呼吁文明垂钓

长江日报4月19日讯 为了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武汉市禁捕办发出《致全市垂钓爱好者的一封信》,呼吁垂钓者文明垂钓,保护长江渔业资源。

在信中,武汉市禁捕办表示,随着“长江十年禁渔”的全面推进,武汉江段的渔业资源正在逐渐恢复,多年未见的微笑天使“长江江豚”时常出现,已经成为我市一道亮丽风景,标志着我市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休闲垂钓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户外活动,长江十年禁捕,并不禁止休闲垂钓,但休闲垂钓必须遵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中的相关要求。

信中这样呼吁:

一、请您使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进行娱乐性垂钓,严格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

二、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锚钩、爆炸钩等,不得使用鱼探设备、视频设备,开展休闲垂钓误捕误钓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的,必须及时放回水体(外来物种除外)。

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误钓中华鲟、长江江豚、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的,应当及时告知渔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置。

四、请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垂钓,不宜涉水和夜间垂钓(晚上7:00—次日凌晨6:00),杜绝在高压线下、公路桥梁、轮渡码头、码头趸船、城市排水口、饮用水源取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区域水域垂钓,保障自身和钓友安全。

五、爱护水资源环境,禁止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或化学物质进行打窝垂钓,爱护垂钓区域公共设施等。鼓励在发现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现象时,和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的,及时制止并向渔政和公安部门举报,禁捕办将依据相关文件予以奖励。

禁捕办呼吁钓友一起保护我市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渔业资源,人人都做文明垂钓者,将生态文明理念付诸于行动。

(长江日报记者潘璐 通讯员杨凯 谭远璧)


(作者:潘璐)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