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4日讯(记者杨娟娟 通讯员束秋雨)昨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肺癌靶向药“甲磺酸奥希替尼片”(简称“奥希替尼”)术后辅助治疗适应证纳入医保目录,打破了以往医保目录无IB期肺癌术后辅助治疗适应证的困境。
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最新调查数据,肺癌已是中国发病率与致死率“双首位”的恶性肿瘤,而我国约45.9%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伴有EGFR突变。
不同于辅助化疗和放疗,靶向辅助治疗可作用于肿瘤细胞的某些特定位点,高度选择性地杀死肿瘤细胞,对正常细胞损害较小,因临床获益明显,是国内外权威指南优先推荐的治疗方式。“奥希替尼”术后辅助治疗适应证纳入2023年版国家医保目录,将大幅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帮助早中期肺癌患者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
根据医保目录里的说明文件,“奥希替尼”适用于IB-IIIA期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患者须既往接受过手术切除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都能获益于术后靶向辅助治疗,精准诊疗的前提是精准检测。根据各大权威指南推荐,早中期非小细胞肺癌术后病理标本需同步进行EGFR基因突变检测,对于EGFR突变阳性患者,术后可尽早开始辅助靶向治疗。
【编辑:余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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