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务员考生体检名单公布,拟录用人员8月底前公示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11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黄晶晶)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人事考试院获悉,历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层层竞争后,有674名报考武汉市公务员的考生最终入选体检名单。我市2018年武汉市公务员考录将于7月13日进入体检程序,并于7月中旬到8月中旬进入考察阶段,8月底前完成最终的录用审批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公告》,此次入选体检对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普通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按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和市司法局戒毒管理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集中在7月13日至15日三天。7月13日上午7:00参加体检的为:部分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职位的考生;7月14日上午7:00参加体检的为:部分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江夏区、新洲区职位的考生;7月15日上午7:00参加体检的为:部分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蔡甸区、黄陂区职位的考生。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组织考察的时间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一般职位实行等额考察,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综合成绩、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同时,报考以下三类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的协议:一是乡镇(街道)机关职位;二是从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的职位;三是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其他在职位公告中明确有最低服务期限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相应最低服务期限的协议。

【编辑:符樱】


(作者:章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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