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红:检察战线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江汉区检察院公诉部林晓红

4月23日,江汉区检察院公诉部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52岁的林晓红再次服从组织安排,调任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并成为了部门最年长的女公诉人。

从检31年,这是她第8次换岗,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干一行,爱一行,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扎扎实实做好组织交给她的每一项工作,今年以来,先后被评为武汉市第十七届劳动模范、湖北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每月办案40余起,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7月16日上午10点,江汉区检察院轻刑组办公室,林晓红正带着助理一起审查桌上的十余本案卷。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她所在的办案组承办了140余起轻刑案件,平均每天两起,阅卷,提审、提出量刑建议、开庭,工作量巨大,只能采取集中办案的模式,一次审查四五个案件,然后集中提审。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案件。“领命”负责办理轻刑案件后,林晓红表示,在办案中,必须细心,再细心,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因为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成立轻刑组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从快打击犯罪。但案件量大,如何在类似流水线作业的状况下,保障高效、质优,是一个挑战”。

从内勤到会计,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我没什么好说的,只要组织需要,在哪工作都一样。”在采访中,林晓红一再这样说。

1987年8月,林晓红毕业于江汉大学法学专业。带着科班出身的光环,她来到江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本想在办案一线挥洒青春,却被安排做了一名普通的内勤,内心的落差可想而知。

“要想做好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就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林晓红决定从基础做起。4年后,她离开侦查监督科来到反渎职侵权局,不到两年,她又被通知去财务室。一个学法律的大学生怎么能去当会计?众人不解,林晓红却一口气拿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中级会计职称,成了财务“内行”。

从检31年,先后8次转岗,历经6个部门,面对每一项工作,林晓红都力求做到最好。

难题不推不躲,劝说一年感动上访户

在办案中,常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难题,能自己解决的,林晓红绝不敷衍、推诿。

去年,一名女子找到检察院要求为她主持“公道”。她的母亲得了癌症,在医院过世,她怀疑是医疗事故,希望司法机关介入调解。经医疗调查,其母是正常死亡,但该女子不依,四处上访,并找到了江汉区检察院。

时任控告申诉科副科长的林晓红负责接待了她。受理该案后,林晓红一边耐心劝说这名女子,一边想方设法对她进行司法救助。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林晓红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该女子放弃了上访。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尧说,林晓红是江汉区检察战线上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她不善言辞,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她在平凡岗位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江汉区检察院整体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谭在龙 付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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