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向快递收电梯费,没有标准答案

长江日报 马涤明

随着网购越来越火爆,不少人喜欢把网购商品的收货地址定在自己所在的公司。近日,有快递小哥爆料称,大连60层高的写字楼世贸大厦就有不少快递收件方,但是快递小哥目前要向世贸大厦每月缴纳100元的电梯费,才可以使用电梯,否则只能爬楼梯出入送快件。

写字楼管理方向快递公司收电梯费,哪个公司不交,他们的快递员就不准使用大厦的电梯、自己去爬楼。对这个问题,应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快递员每天走马灯似的进出上下,不但造成电梯拥挤,而且增加了大厦电费支出;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用在这里,似乎并无不妥。

而另一方面,快递是大厦业主的需求,而业主租用大厦意味着有权享受相关服务,快递进大厦、送到业主手中,应在大厦必须满足的基本服务范畴内;大厦收快递电梯费,快递公司同意便罢,若不同意,大厦与快递公司“神仙打架”,遭殃的是业主。那么,大厦向快递公司收取电梯费,可能会损害到业主利益。

但也应看到,快递致电梯费用上升属于增加的成本。

最早向快递特别是外卖收费的,是一些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理由也是快递员、外卖小哥进小区增加了物业管理的成本。而从一些报道的情况来看,有些快递和外卖公司向物业公司妥协、交费获得进小区资格,有些是物业公司向业主妥协,不能因为跟快递和外卖公司争执而影响业主收快递、叫外卖。但不管是怎样的结局,以何种方式解决争执,最终都是快递、外卖照送,“可能会损害到业主利益”的担心是多余的。

实际上,是市场协调机制解决了各方争执。同理,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写字楼向快递收电梯费的争执,也会按照市场法则得到解决。而该不该向快递收电梯费,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放之四海的“道理”,而只有利益语境上的“公理婆理”。就好比竞争市场上的商品,做成什么样、卖出什么价格,自有买卖双方依据各自的需求来决定制造、交易,买卖双方谁认为不合适,都可以不交易。快递电梯费问题也一样,大厦有收的权利,快递公司有拒交的权利,但这两方都不能不考虑业主、收件人的需求,而业主或收件人在哪一方的“上帝”角色更重,相信哪一方更容易先妥协。市场法则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它能够通过利益协商机制实现利益各方矛盾的自动调节。

快递大量进入写字楼,导致大厦电梯负荷增加、电费增加,但大厦管理方既要考虑电费成本,还要考虑业主感受;快递公司若每月向所有的大厦交100元电梯费,成本也不小,但它又不能不考虑送件成功、留住客户的问题。那么,大厦的电梯费能否收成、快递公司交不交,取决于各方的利益考量与博弈的结果。这个问题上,没有“理”与孰是孰非。我们大可不必操心,更无需惊动监管部门。

【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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