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11日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严明)4月10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运航线补贴线上申报系统”正式开通,航运企业可以登录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入“航运航线补贴”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包括长江干线集装箱直达航线班轮补贴、武汉至近洋直航航线补贴、武汉至长江上游港口直达航线补贴、水铁联运集装箱补贴、水水中转集装箱补贴、中三角省际集装箱公共班轮航线补贴、省内城际航线补贴、武汉港区内短驳航线补贴、长江至大运河航线补贴等在内的9种补贴。
去年,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出台新一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运航线补贴政策,对出海、联运、中转、上游等重点航运航线给予补贴。根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运航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经营武汉至上海外高桥港、洋山港点对点直达班轮的航运企业,对规定时间内实现点对点直航到达,季度准班率达到85%以上的航运企业,根据船舶载箱量不等,每航次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不等的补贴。经营武汉至近洋国家(地区)直航航线的航运企业,符合直航运输条件的每单程航次可给予25万元补贴。对于经营武汉至长江上游重庆、泸州等港口航线的航运企业,给予长江上游重庆、泸州等港口始发至武汉港中转返回的航线每航次9万元补贴。
《补贴办法》还对水铁联运加大补贴标准,以武汉港为水运节点,开展一般性水铁中转集装箱运输,且其季度完成水铁中转集装箱不少于200标准箱的航运、物流企业,按实际完成的载货集装箱给予700元/标准箱补贴。加大对海铁联运的补贴,以武汉港为水运节点,开展经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至武汉港为水运节点,对接中欧班列,或者由中欧班列经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开展海铁联运中转集装箱运输且在武汉报关进出口的物流企业,按实际完成的载货集装箱给予1000元/标准箱补贴。

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可以有效地获得全流程、全运踪的数据,结合这些数据,可以精准智能匹配相应的惠企政策,对于这些航运物流企业来说,就可以真正实现政策补贴资金无申即享。
据了解,去年8月正式上线的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是国内首创性实现“铁水公空仓”五网数据融合的平台,实现“一屏看全省、一网管全程”。对于航运企业来说,不仅申报补贴的速度快了,还可以享受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传统的“主体信用”模式向“数据信用”转型。
目前,该平台已经上线武汉市供应链物流的相关政策通道,下一步,将会在全省的各市州逐步推广上线,真正实现全省各类供应链物流政策通过统一的入口,构建物流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协同发展良好生态。
【编辑:张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