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接到“通缉令”,老人欲汇50万元到“安全账户”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8日讯 7旬老人接到“警方”发来的“通缉令”,称其涉及一个涉黑案件,要求将钱转入“安全账户”审查,老人穿戴整齐准备出门时,正好遇到了闻讯而来的警察,避免了50万元的损失。

8月5日中午,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接到湖北省公安厅通报,称武汉一居民收到假通缉令,正在遭遇诈骗。中心民警迅速核查,确定被骗居民居住在东湖高新区某小区,随即将此警情传递到东新警方,要求立即安排民警上门劝阻。

劝阻民警第一时间赶到陈奶奶家中,当时她已穿戴整齐准备出门汇款。老人告诉民警,当天上午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电信工作人员,要将她家中的座机强制停机,说她涉及北京警方侦办的一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是用她的身份证办的。

在该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电话还一键转接到了“北京海淀分局刑警队”。接电话的人自称是“刑警队长”,“队长”称,因办案需要,陈奶奶已被公安部门列为案件嫌疑人,并称其正式“通缉令”已在指定网站公示可查看。

由于老人不会操作电脑,该“队长”还直接下达了“口头通缉令”,并称要把陈奶奶的财产全部收缴至公安机关的“安全账户”,否则将依法冻结。

民警还了解到,“刑警队长”在电话中对她做了“询问笔录”,准确说出了她的个人及家庭信息。因长期独居,陈老太一时无法联系家人核实真伪,加之对方承诺案件办完后返还资金,为避免“事件”扩大化,她决定转款。

民警列举案例耐心劝说,陈奶奶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放弃了汇款。

链接——

今年已拦截假通缉令200余个

市民请牢记“4个凡是”

据了解,今年以来,武汉市反电诈中心已经拦截假冒网上通缉令200余个,止付冻结8000余个涉案银行账户,拦截被骗资金1.6亿元。

今年,警方受理的大额诈骗案件中,发案数前五名的诈骗手法,分别是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交友诈骗、冒充公司领导QQ诈骗、冒充熟人诈骗,请群众加强防范,可关注“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牢记“四个凡是”防骗口诀:

凡是陌生人要求转账、汇款、验资及索要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所谓“熟人”发来短信、微信、QQ等要求转账汇款的,都要当面或语音通话核实;

凡是以电信网络方式进行的抽奖、刷单、交友、推介等,以各种名义要求先支付资金的,均可能是诈骗;

凡是短信或互联网上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不明网络链接,都可能带有木马病毒,并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冯威 刘万鹏 李雨生 闻期骏)

【编辑:符樱】


(作者:刘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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