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花装扮自家阳台,被抓才知是名贵品种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0日讯 为装扮家中阳台,在得知某高校牡丹园花卉众多后,竟两次邀约好友凌晨去园内偷花,在第二次行窃时,四名“采花大盗”当场被抓获。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检察院获悉,四名“采花大盗”均被判处刑罚。

2017年11月27日上午,洪山区一所高校发现学校牡丹园失窃,共有7株南阳月季和6株洛阳牡丹被盗,均价值不菲。

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四人凌晨在盗挖月季和牡丹,学校立即加强对园内的巡逻。12月4日凌晨4时,巡逻队发现四人再次出现在牡丹园,旁边一辆私家车后备厢里还装有刚被采摘的牡丹花,巡逻队将四人控制随即报警。

经陶某交代,当时和朋友吃完夜宵后,看见路边的野花本想摘一些回去在阳台养,但廖某说某高校牡丹园里的花比这些野花好看得多,廖某、陶某等四人便开车前往该高校的牡丹园内摘花,摘取的月季、牡丹都移栽到自家花盆中,种植在自家阳台以供观赏。

经鉴定,两次被盗的9株南阳月季和23株洛阳牡丹合计1.44万元。这批月季、牡丹分别是由南阳市政府和洛阳校友捐赠给学校的。事后涉案花卉已全部种回原处,陶某、廖某等四人对该高校进行赔偿并取得原谅。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陶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处陶某、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万勤 实习生牛秋月 通讯员刘娜 刘诚睿)

【编辑:朱艳琳】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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