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记者13日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15日起武汉将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继去年9月15日中心城区启动该便利措施以来,全市已有18万余名群众试用体验,发生轻微车损事故后一“键”报警,交警“秒”级响应,在线接警处警,平均5分钟处理完毕。截至今年6月12日,武汉市共已快处轻微交通事故90092起,快处率超过51%。

追尾后用手机5分钟内就办妥,市民赞“真方便”
13日上午9时21分,市民孙先生驾车在沿江大道上不小心追尾前车,他赶紧下车道歉,正要拨122电话报警时,正在路面巡逻的汉警快骑队员已经骑着警用摩托车出现在他身边。
“报警了吗?可以用手机App办理,快速处理。”汉警快骑队员手把手教孙先生打开“交管12123”手机App,依次点击“事故视频快处”“视频报警”,一位交警出现在他的手机屏幕上。
在视频中后台交警的指引下,孙先生走到车辆指定位置,后台民警在线固定证据、出具电子版事故认定书。9时23分即处理完毕,两车撤离现场。
离开前,交警告诉孙先生,事故后续保险理赔流程也能在“交管12123”App上完成,根据提示操作即可。“真方便!”孙先生忍不住称赞。
“轻微车损事故,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122接警员会直接引导车主使用视频快处。我们还有机动巡逻警力,一旦发现交通事故,民警会直接上前引导驾驶人使用视频快处。”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黎京介绍,“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迅速撤除现场是有效防范二次事故的关键,同时也避免事故造成交通堵塞。使用视频快处后,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从接警到处理完毕撤离现场耗时4至5分钟,效率很高,保障路面畅通。”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民警介绍,自去年9月15日武汉市在中心城区启动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工作以来,轻微车损事故平均“见警”时间已由10分钟缩短至视频连线“秒级”见警,事故处理平均时间已由15分钟缩短至5分钟。
轻微车损事故快处率超51%,避免小事故带来大拥堵
13日下午,汉阳区交通大队事故违法在线处理中心里,视频连线的呼叫声此起彼伏。4名民、辅警坐在电脑和摄像头前,通过远程执法后台负责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定责和远程执法支撑。
“您好!请您将摄像头对准车头处车牌!”市民刘先生在永丰街玉龙路发生擦碰事故,快处后台民警马王龙和山文越接通视频通话,马王龙通过比对刘先生的驾驶证信息,引导刘先生现场拍照留下现场证据照片,很快车辆完成识别,完整信息在页面上显示出来。
“请您走到车右侧前方,摄像头对准车头和所在车道。好的。请您再将摄像头对准您车辆的碰撞处、对方车辆的碰撞处、侧后方,现在双方当事人都到镜头前……”
马王龙引导刘先生走到相应的位置,交警在后台拍照,很快固定了证据。
“好的,现在事故处理已经完成,请您和对方车辆迅速撤离现场。”责任认定书很快推送给刘先生和对方驾驶人,后台界面上,显示通话时长2.2分钟。
汉阳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吴军介绍,以往现场交警需通过警务通或呼叫指挥中心进行车辆、驾驶人信息查询,然后反馈信息再责任认定,当事人等候时间长,民警处理事故耗时也长;采用视频快处后,双方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等证据固定准确,拍照后同步识别后,后台即可关联显示相关的违法信息、机动车保险信息等,事故责任认定过程增加了强大的科技支撑。当事人撤离现场的时间也缩短到3至5分钟,避免轻微交通事故造成长时间拥堵。
现场撤离后,车主还可在手机App上查看电子版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和快处系统共享信息,车主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完成理赔。这不仅方便了车主,也节约了警力,处警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在高架、桥梁、城市快速路上,有效减少事故造堵,缓堵效果明显。
据了解,去年9月武汉市中心城区启动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以来,东新、汉阳、硚口、青山、武昌区的快处率均超过51%,其中东湖高新区视频快处率最高,达到70.8%,东新区交警自启动视频快处工作以来,已开具电子事故认定书13408份,基本实现交通事故5分钟快撤的目标。
交警提示:
这些情况才能适用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武汉交警13日发布提醒:使用“交管12123”App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功能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需要注意适用的时间、地点及受理类型。
受理时间:每日7时至19时,其余时段按现行快处快赔方式进行。
运行地点:武汉市区域(包括新城区)。
受理类型: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
同时交警提醒市民,使用“交管12123”App进行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前,应首先开启车辆双闪灯;在车后50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确保安全状态下再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完成后立刻挪离现场。
具体操作流程:
01当事人报警
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做好安全防护后可以直接使用“交管12123”APP在现场进行视频报警,APP会自动定位获取事故地点信息。

02视频接入
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按钮后,呼叫等待公安交管部门接警人员接听,接警人员接听后进入双方视频通话。当事人持手机切换前后摄像头,在接警人员指导下配合远程取证。

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远程完成,不需要当事人提供纸质材料,处理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查询核验驾驶人、机动车和交强险信息。
对于人员伤亡严重或者不符合视频快处条件的,接警人员会通知辖区民警前往事故现场。
03撤离现场
接警人员完成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后,“交管12123APP”将推送撤离事故现场提示信息,当事人应当及时撤离,避免交通拥堵。

04后台定责
民警根据视频通话采集的证据信息,确定各方过错行为和事故责任以完成认定。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事故认定结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的【网办进度】查看电子版事故认定书。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事故认定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此外,还有以下不适用使用线上视频快处的情形: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其他需要民警现场处置的情形。
(长江日报记者夏奕 通讯员李佳 施峰 易家帅 詹晓静 )综合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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