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公司收了钱不带货,法院请仲裁介入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30日讯 “感谢仲裁调解员的努力,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日前,某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李先生(化名)在调解成功并拿到仲裁裁决书后感慨地说。

武汉仲裁委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大厅场景。施政 摄

今年1月,洪山区法院与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武仲”)签订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创新“诉讼+调解+仲裁”多元解纷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到7月,武仲已经从洪山区法院成功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60多起,李先生的案子就是其中一例。

2023年2月,李先生的食品公司与某直播公司签约,由后者为其做直播带货推广,但直播公司收了钱却迟迟没有履约。今年3月,李先生一怒之下向洪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合作协议,法院以诉前委派调解的方式将案件委派给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

调解一开始,双方在责任认定、赔偿金额以及后续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分歧。李先生要求全额赔偿,而被告不想退钱,但称可以安排直播来补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棘手局面,仲裁调解员李婷婷剖析了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让双方对案件走向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同时,也着重强调了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如节省时间成本、减少诉讼费用、避免影响商誉等。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双方将调解协议引入仲裁确认程序,以仲裁裁决书的形式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仲裁确认与司法确认一样,均是生效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保障的法律文书,并具有高效、灵活、专业、低成本等优势。”李婷婷解释。

洪山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跟武仲达成合作协议,不仅是推进多元解纷新格局的有益探索,也是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举措。

“法院以诉前委派调解的形式把案子委派给仲裁机构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引入仲裁确认程序,这样就可以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优势,形成多元解纷合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说。

据了解,从8月份起,武仲抽调工作人员在洪山区法院“驻点”,进一步配合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完善“诉讼+调解+仲裁”衔接机制,为民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解纷服务。

(文:施政 武仲萱)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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