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的“假通缉令”长啥样?

8月15日,武汉警方对今年已拦截的200余个假通缉令进行解析,教市民如何识别“假通缉令”。

武汉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介绍,这些所谓的“通缉令”只是骗子的道具,其中漏洞百出,稍加识别,便可辨出真假。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公安部的通缉令,只通过内部网络,以编号文件形式发布给全国警方协查,一般不会对外公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的内容,仅限于姓名、照片、年龄、体貌特征等内容,并附举报电话。

标有“绝密”“机密”“秘密”等文件不会对外公开,更不会通过网络等形式提前告知当事人。

“逮捕证”系公安机关抓获当事人后,当面出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没有“刑事逮捕冻结命令”“逮捕证”“刑事拘捕令”“财产冻结令”等法律文书。市民可以通过发布机关名称、印章等细节来辨认真假。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以电话形式制作询(讯)问笔录,不会在电话中告知当事人涉嫌何种罪名,更不会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转账汇款,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市民接到类似电话,或者收到上述特征“通缉令”的,应立即挂断电话,并拨打110报警求助。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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