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噪音问题日益敏感,武汉1-8月交通噪声类投诉较往年翻番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4日(记者韩玮)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大规模的高架隔音屏是在2010年前后随环线建设出现的。中心城区寸土寸金,不少居民小区等建筑紧邻环线分布,为了降低车辆噪音对周边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的干扰,将隔音屏作为隔音降噪的辅助手段。

随着城市快速路建设的提速和扩张和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车速提高,分布于高架环线周边的居住区也越来越受到噪音干扰。

市环保局统计,今年截至8月底,接到了交通噪声类投诉近300件,大部分是反映隔音屏问题的,居民希望加装或是改成全封闭式,而去年的投诉量不到100件。

为何投诉量猛涨?究其原因,一是近年出现了一批新增及改造的快速路,比如投诉最集中的是墨水湖北路高架区域,其次是三环线南段。二是车流量的增加、车型、车速带来的噪音影响;三是居民对自身居住的声环境质量越来越重视。

在三环线毗邻光谷丽都小区段,隔音屏正在安装中。记者任勇 摄


高架快速路与沿线建筑最小间距、环境噪声限值标准较低

市环保局环评处有关人士表示,解决交通噪音问题,首要途径是要靠规划,合理布局环线高架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环保部门表示,该法中并未明确高架、交通干线等与周边建筑物的具体间距。针对这一问题,武汉市城建委和国土规划局于2014年4月1日联合发文施行《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高架快速路主线结构外边缘与沿线既有建筑物最小净距不小于12米”。

“这相当于间距的地方标准,此外,对于声环境质量、环境噪声限值也有国家标准。”环评处人士介绍,根据环保部、国家质监总局于2008年发布实施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其中,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属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而其中处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两侧区域又属于4a类。4a类区域,昼间(6点至22点)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

虽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未对距离做出明确界定,但根据2015年实施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明确了4a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距离为35米+(-)5米,即30米至40米之间。

长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葛洲坝世纪花园、宝业·光谷丽都等各小区案例中,间距基本都符合标准要求,但不论是地方标准还是国家规范,对限值的要求仍然较低,不能起到很好的隔音效果。

除规划间距外,缓解噪声的途径还有隔音屏。对于不少居民的诉求,市环保部门人士认为,在既有的高架桥梁上安装,还要考虑道路宽度、桥梁桥墩荷载、垂直承重、钢结构跨度、风阻、恶劣天气、消防安全等多种因素,这并非简单增加一个附属设施的问题,需要科学的检测和论证。比如对于葛洲坝世纪花园小区居民提出的诉求,就是在既有环线上加装,需要进一步检测和科学论证。

在三环线毗邻光谷丽都小区段,隔音屏正在安装中。记者任勇 摄


隔音屏并非唯一“救命稻草”   开发商也需履行建筑自身隔音责任

市城建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隔音屏并非降噪唯一的“救命稻草”,如果高架和环线在小区之前就建成了,周边的楼盘开发商也应该履行降噪责任,采取建筑退让、户型设计(房屋的朝向有讲究、卧室布置要背离高架)、安装墙体隔音材料、双层或三层隔音窗等措施,来实现建筑物的隔音降噪功能。

据市环保部门介绍,目前,对于新建小区,房屋朝向的科学设置、隔音窗等降噪手段等执行比较到位,而对于之前建成的小区,建筑自身的隔音降噪并不到位。而不同的隔音窗,效果也不同。

根据住建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11年实施的《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规定了关窗条件下的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卧室允许昼间小于等于45分贝,夜间小于等于37分贝,起居室(厅)昼夜均要求小于等于45分贝。

市环保局环评处人士坦言,根据实地监测数据,不少小区自身建筑隔声并不到位,效果不好。

【编辑:付豪】

(作者: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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