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绿盾2018”在行动,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反馈的问题点位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要求,新洲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并结合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对标排查整改。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8月30日国家巡查组检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截至8月29日,已完成整改销号18处(手续齐全1处、拆除整改17处),拆除面积4855.2平方米。

健全机制强管理

为实现湿地保护区长效管理、常态管理,区政府调整了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共管委员会组成成员单位,建立了全区三级河湖长制,印发了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湿地保护修复管理责任制。

同时制作了涨渡湖环保问题整改作战图,先后制定了2018年《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新洲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和《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核查与整改工作方案》。

强化措施优治理

为确保生态环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17年7月,区政府解除了与武汉亮点公司租赁涨渡湖养殖合同,制定了涨渡湖“人放天养”实施方案。同时,强化属地巡查监管,将涨渡湖渔场25名干部转变为管理队伍,具体负责大湖水面及周边地区的日常巡查,对试验区鱼塘用药和投料进行监管和跟踪。

目前,已实现了涨渡湖湖泊蓝线范围内1862.8亩精养鱼池全部退养,转移安置39户103人、拆除房屋43间970平米、撤走渔业生产设施74套,湖内围网全部拆除。

综合施策抓保护

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和监管,多次印发湿地保护宣传册和《致涨渡湖区广大渔民的一封信》,先后8次组织区直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存在船舶和人员活动、暴露垃圾、垂钓行为、污水处理、主港水葫芦等),发出督办函督导整改。

自2018年3月份开始,无人机每月一次巡查湿地,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关闭“网红湿地”涨渡湖水上森林,推进停止“两区”内与湿地保护无关的人为和船舶活动。组织专班人员清理涨渡湖野生菱3.5万亩。关停涨渡湖流域规模以上养殖企业98家,建立街村污水处理设施90 个,污水处理率达83.4%。

标本兼治管长远

筹措专项资金5159.5万元,组织实施唐家汊明渠清淤工程、唐家汊入湖港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阳逻街毛集片区村湾污水处理工程、水上森林科普基地等沿湖港渠综合环境治理工程、主港水环境整治工程和涨渡湖湖泊蓝线退渔还湖工程。

拟投入3.2亿元,在涨渡湖流域7个街镇524平方公里范围内,新建或改建街村两级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工程。目前,5个街镇污水处理厂启动PPP项目建设,周边毛集片区9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开展先行先试试点。

(编辑:蔡燕秋)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