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警惕“校园贷”改为“回租贷”卷土重来

封面新闻9月6日从教育部了解到,针对近期部分网络借贷平台为逃避监管,改头换面通过“回租贷”等形式,继续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贷款业务等严重威胁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情况的出现,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利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

教育部指出,随着治理力度加大,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为防止“校园贷”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警惕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通知中明确,要大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通过编写金融知识教育读物、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举办金融知识教育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

通知强调,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预警防控机制。要增强防范意识,培养理性消费观,提升法律素养,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育部要求,要完善预警机制、监测机制和处理机制,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有关校园不良网贷的最新预警提示信息,密切关注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9月6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万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1882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22%、92%。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基本上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当天则表示,根据调查,“没有一例是因为在校交不起学费、没有生活费的原因去贷款的,而更多的原因是盲目的超前消费,还有一些是其他个人的因素。”马建斌同时指出,从“校园贷”问题产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来看,虽然问题表现在学校,但是根源在社会,“单靠一个十几岁的学生掌握的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这肯定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够做到的。”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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