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江夏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主动进攻、重拳出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捍卫全省县域经济十连冠发展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组织坚强有力

江夏区委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更强力度认识、把握、谋划、推动全区专项斗争工作。2月9日,区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就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五个坚决”明确要求:坚决拥护中央决策及省市委部署、坚决扛起打击黑恶势力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查处“保护伞”“关系网”、坚决强化基层组织建设。3月30日、6月20日,区委主要负责人先后两次赴区扫黑办、区公安分局调研督导,再次提出“六个坚持”工作要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持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持连根拔除、除恶务尽;坚持重拳出击、形成合力;坚持打持久战、打歼灭战;坚持快查快办、一挖到底。7月16日、8月9日、8月28日,江夏区委又先后召开三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7月2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办公场地等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自觉对标对表,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整体战、攻坚战、持久战。

全区总动员营造强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

区委宣传部统筹全区宣传资源,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以及该区的相关会议精神、举报方式等作为宣传重点,在各街道、园区的村、社区网格及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江夏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3.5万份,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大型宣传栏3000余张,编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6000余份。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通过网格员、网格群向市民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推送扫黑除恶知识微信、短信,达到人人了解扫黑除恶,人人知晓举报途径,人人参与专项斗争的良好宣传效果。

充分发挥江夏电视台、江夏报、新江夏微信公众号等本土主流媒体作用,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刊载各级党委、政府最新指示精神,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和战况战果,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扫黑除恶的强大气流无处不在,使广大群众从治安状况持续改善中,从社会大局的平安稳定里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全区各单位、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式,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攻势。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在区域主干道文化大道设置大型广告牌,并将道路施工围挡开辟成宣传阵地,氛围浓烈;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将11种黑恶势力以漫画形式编撰成集,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向居民及游客开展宣传。金口街将通告、标语绘到纸扇两侧,通过社区纳凉点分发到居民手中。

全区24家单位齐心合力扫黑除恶打出声威

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政法单位、区直相关部门等24家单位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有效发动17个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园区,开展政治站位谈话、签订承诺书2268余人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工作任务层层传递至村、社区,有效覆盖全区各个“神经末梢”,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公安主力、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从顶层设计入手,研究制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1+6”工作制度,以“常态化、实体化”运转为导向,明确专项工作组职责任务,落实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加强情况通报、沟通协调、督导督办力度,提升运行效率。

结合区情,重点聚焦农村、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湖区渔业等重点行业,着力打击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开展“2018江夏1号”统一收网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涉黑涉恶团伙15个,破获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6名,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1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全区刑事警情持续下降。

大小“三长”齐上阵狠抓重点案件

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的作用,由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牵头,区公安分局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法院院长定期召开“大三长”联席会议,从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的诉讼全流程入手,加强重点案件线索核查、侦办、打击的分析会商研判,明确工作方向。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小三长)和案件承办人员,根据具体案件办理进程,不定期召开“小三长”联席会议,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集中研究、破解办案难题。

截至目前,全区共召开“大三长”会议5次,“小三长”会议10余次,有效解决侦查方向、调查取证等难题难点问题30余个,确保了“陈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点案件的成功办理。

整顿软弱涣散夯实基层政权

区委组织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评重点指标、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定双评”重点项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点内容,制定出台《全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对全区3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整改到位,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战斗堡垒进一步巩固。

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将“村、社区干部或党员涉黑涉恶”情形作为重点问题,对全区343名村、社区开展财务大审计、党组织书记大排查,清理发现问题村4个,调整6名无法胜任岗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择优选聘273名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为换届选举储备“新鲜血液”,坚决把好基层政权的选人用人关。

经典案例

成功打掉侵害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犯罪集团

2017年8月11日,江夏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藏龙岛高新六路长咀社区公交车站附近停靠的一辆旅游大巴被几名男子打砸,车上导游及30余名游客受到威胁。长期非法扰乱武汉“一日游”旅游行业领域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2016年12月起,陈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盘龙城巨龙大道门市部的名义,经营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至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一日游”旅游线路。2017年5月,同案犯宗某、商某加入该门市部。为争抢旅游客源,三人邀约从事催债业务的陈某等人,先后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与其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宗某、商某、陈某二为首要分子,肖某、邹某、陈某三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武汉城市形象。

此案引起江夏区高度重视,江夏区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展开调查,仅用两天便将陈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此后,工作专班又深入藏龙岛及周边地区调查取证,走访大量案件当事人,查明陈某一伙犯罪事实,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证据锁链逐步完备。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江夏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细致梳理案件经过,继续滚动深挖,又成功挖出两笔犯罪事实,进一步扩大斗争战果。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陈某等6人犯罪集团涉嫌6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向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8月31日上午,在100多名党员干部及市民的见证下,江夏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恶势力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处陈某等6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江夏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协同配合,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案件办理过程中,江夏区同步开展旅游行业秩序整治工作,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行业行为,健全旅游服务管理机制,继续敞开怀抱,展示大美江夏风采。

治乱进行时整治软弱涣散 石岭村从“治乱”中走出

石岭村位于法泗街东北方角,毗邻鲁湖,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但因集体经济薄弱,2018年被法泗街党工委确定为软弱涣散村。在法泗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督导和帮助下,石岭村党支部及广大党员群众经过多次研究排查,发现在涉及村级山水林承包问题上,村湾“狠人”导致的“乱象”问题突出。

为切实增加村集体收入,消除软弱涣散,石岭村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结合客观实际,主动“治乱”。一方面,规范完善承包机制。石岭村湖泊及低湖田较多,可用潜力、增值空间比较大。石岭村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震慑村湾“狠人”,进而规范承包行为,强化承包费管理。通过完善村级现低湖田、塘堰的承包机制,明确承包合同应签尽签,承包费用应收尽收,村集体收入得到充实。另一方面,紧抓土地流转治乱增收。针对土地流转费用过低的历史遗留问题,石岭村先后同村级两个农业企业展开协商,提高流转费标准。对苗木基地按法律程序合理承包,由原来每亩80元提高到每亩360元,年增收1.4万元;对村级湖泊芦咀澥进行续包,承包费由原来的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将无偿流转变为有偿流转,对全村已流转土地400亩,按每亩50元的标准加收协调管理费,为村集体增加年收入2万元。通过以上举措,石岭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彻底摘掉集体经济薄弱的帽子,软弱涣散村从“治乱”中彻底成功走了出来。

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进驻湖北时间为:

2018年8月31日-9月29日

举报电话:027-88510838

举报信箱:武汉市A77830邮箱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武汉市扫黑办举报电话:82402493

举报邮箱:wuhanshb@126.com

武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5395140

举报邮箱:whshcejbyx@163.com


策划:江夏区委政法委

执行: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

撰文:黄河 黄宗华 刘勋 康定祥 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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