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11月8日讯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召开,会期一天半。
一、会议议程草案为:
(一)审议《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
(二)审议《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并表决《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及其他议案续办情况的报告,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对议案办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并表决《关于召开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十)人事任免事项。
二、根据《武汉市市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市民旁听名额15名;凡年满18周岁,持有武汉市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武汉投资的港、澳、台同胞和在武汉市工作(居住)者,都可以由本人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申请旁听;申请旁听登记时,应由本人填写《市民旁听会议登记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介绍信、旁听会议申请书、两张一寸登记照片。
市民申请旁听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登记地点为市人大常委会一楼大厅(沿江大道222号,联系电话:82712431,82711101)。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编辑:朱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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