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的夜生活


作为城市主宰性景观的“夜生活”,是相当晚近的事情。

如今,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夜生活都作为城市与乡村、现代与传统、发达与落后的指标而存在。夜生活的有无、先后、丰寡、长短,成了人们判断一个地方值不值得久居的所在。没有夜生活,城市不值得久留;拥有夜生活,远如丽江也趋之若鹜。

“夜生活”这个说法,隐含的意思是,白昼与黑夜从时间区分、颜色区分,变成了生活段落的区分,时间分成了“昼生活”与“夜生活”两部分。

其实,这与其说是区分,不如说是整合。传统上,没有夜生活,白天才有生活,夜晚属于睡眠;而现在,白天与夜晚被整合成生活的全部时段。

石头是静的,无论昼夜;流水是动的,不舍昼夜;有气血之属,人或动物,则都是夜伏昼出。这是天然。石头和流水都不分昼夜,人和动物因昼夜而表现不同。有了夜生活,人与动物就不同了,动物还是昼出夜伏,人却跟石头一样,白天与夜晚表现无异,跟流水一样,白天和夜晚都在活动中。这就是说,时间使用上,人与石头的共性大于人与动物。

把夜晚纳入人类活动的时段,这是时间上的整合,但又是对时间用途的区分。准确地说,“夜生活”不是与“昼生活”对应,而是将夜晚和白天的含义进行了改写。现在,白天意味着工作,夜晚意味着生活。夜生活的含义是夜晚才是生活,而白天属于工作。时间被重新定性,白天不再宝贵而是无奈,夜晚不再无奈而变得宝贵,因为生活在夜晚才得以展开。

传统上,职业与生活都要在白天进行,两者也很难区分。石匠是一个人的工作、职业、行当,同时也是其生活,工作与生活是混一的、捆绑式的。夜生活不止改变了时间规则,而且在把职业和生活断开。售货员是一个人的职业,是他的白天,但不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属于夜晚。一部分人白天工作、夜晚生活,一部分人反之,夜晚工作而白天生活。睡眠呢?睡眠被驱逐了,被压缩了,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夜晚睡不着,为什么劝人离开夜生活现场而去睡觉是扫兴。

工作与生活的区分,也是社会身份与个人身份的两分。职业是人的社会身份,而生活是私人性的。工作时,人陷入社会结构之中;进入生活,人是以纯粹的个体而混身于社会。工作带来了必要的生活条件,而生活成了工作的目的,它完全属于私人。

因为违背太阳的安排,“夜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是“逆天”的。夜生活作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照明条件的支持是决定性的。只有光亮从太阳升起所赐予转变为开关控制来供给,电作为照明能源的亮度能使夜晚仿如白昼,夜晚才成为生活的时间段落。

某种程度上,夜生活是生活愿望与照明条件耦合的结果。当夜的昏暗、神秘、诡异被光亮刺破,马上就会产生一种暧昧的氛围,自古以来,月光制造了很多爱情诗,而伸手不见五指之夜则没有。夜色中的月光是天然的催情剂,灯光则是月光的人工仿制品。电灯与其说是小太阳,不如说是小月亮。城市里陌生人密集,灯光闪烁相当于月光的稳定供应,源源投放迷离浪漫的气息,使人欲往。灯红酒绿,即使作为谴责性词语,也传递出一种诱惑性气息,就像《英雄虎胆》中的女特务,即使作为坏人出现,也散发出楚楚动人的气息。大地因白昼而生机盎然,而欲望因夜之光影而生机勃勃。

但仅此,还不过是都市小夜曲,而不是现在所称的都市夜生活。夜生活是商业社会的黑夜配置,是工商业资本对生活愿望与照明条件的深度开发。生产需要创造出产品被消费的机会,而时间已被出售给工作,人们不再有时间去购买工厂出产的产品,夜晚意味着城市在商业上有一半的时间废置。于是夜生活是必需的。唯其如此,夜晚才可以产生经济价值。

为此,商业和商业文化必然推广“夜生活”的概念,营造欲说还休、欲盖弥彰的夜生活气息,源源提供夜生活的场所,放大夜生活的朦胧刺激的图景,并塑造夜生活“丰富人们生活”的公众形象以使更多的人参加进来。

(刘洪波 湖北仙桃人。长江日报评论员,高级记者。)


(作者: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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