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给朋友莫名背债1.94万,朋友私自贷款构成盗窃罪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25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郝硕)你是否想过,借手机给朋友,可能会让自己背负债务?6月25日,记者从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林峰利用被害人的信任,竟然通过借用被害人的手机贷款平台实施盗窃。

“我爸要给我打一笔钱,但我的银行卡出问题,先打到你卡上再转给我,行不?”2024年7月2日,林峰以自己银行卡无法收取他人转账为由,向赵勤提出借用其银行卡收款。面对朋友小小的请求,赵勤没有多想,欣然答应下来。

林峰拿到手机后,并未如他所说等待父亲转账,而是径直打开赵勤手机里的某贷款平台。他迅速利用赵勤的个人信息完成了贷款申请流程。短短几分钟,12000元就顺利转到了赵勤的银行卡内。

7月6日,他再次找到赵勤,又以同样的借口找赵勤借手机。这次,他直接在赵勤手机上下载另一款借贷APP,以赵勤名义成功贷款7400元。

短短几天,赵勤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了1.94万元的债务,而这些钱都被林峰肆意挥霍,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不久后,赵勤手机收到了借贷平台的还款短信,立即报案。

江岸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林峰在赵勤没有自愿交付财物的情况下,通过秘密操作手机贷款平台、诱导刷脸和输入密码等方式,违背赵勤的真实意愿,将其财产转移至自己手中。这与传统盗窃行为中“秘密窃取”的本质并无二致,只不过手段更加隐蔽、新颖,利用了当下便捷的移动支付和贷款平台,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日前,江岸区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林峰作出有罪判决。

江岸区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警惕“帮忙”背后潜藏的陷阱。当他人以各种理由借用银行卡、手机,尤其是涉及转账、贷款等敏感操作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答应。如今,手机中绑定着大量支付账户、个人信息,绝不能轻易向他人透露锁屏密码、支付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即便是面对熟人,也不可掉以轻心,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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