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住户讨说法被打伤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 楼上漏水,楼下无辜“遭殃”。楼下住户到楼上讨说法,没想到,说法没有要到,自己反而被楼上住户打伤。近日,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一审终结,法院判处黄某拘役六个月。

3月29日11时许,家住发展公寓的尹先生发现自家楼顶又漏水了,遂叫上物业管理人员,一起上楼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到楼上后,看到对方门虚掩着,尹先生将门推开,质问漏水问题为什么还没有解决。房间里,黄某正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黄某要尹先生出去,重新敲门后才许进。

尹先生没理会他,只要求谈房屋漏水的问题。黄某气急,拽着尹先生衣服,将他推出了门,二人在门口扭打起来。尹先生被推搡在地,头、胸部均被黄某用拳脚打伤。其他人见状不妙,赶紧将二人拉开,尹先生随后报了警。

经鉴定,尹先生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尹先生对黄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被告人黄某家属代为赔偿尹先生全部经济损失40000元,尹先生放弃民事部分赔偿诉求并对被告人黄某表示谅解。

经查,黄某为福建泉州人,41岁,为武汉某公司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叹息道,生活中免不了会发生摩擦,遇到问题和平解决就好,没必要诉诸武力,既破坏邻里感情,还触犯了刑法,落到身陷囹圄的下场,着实不值得。(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 朱凛睿 彭奔)

【编辑:符樱】

(作者: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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