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30日讯(见习记者张金玉)3月30日,一则“5000元衣服利润4000还以次充好”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瑞士奢侈品牌BALLY因以次充好被罚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85.5元,阅读量达2.3亿次。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的单价进口BALLY女装针织上衣75件,货物成本单价为1904.5元。截至2021年8月18日,上述公司下设BALLY门店共销售1件,销售额为5990元,其中利润为4085.5元,即违法所得数额。
据悉,BALLY罚款原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微博上线话题投票:“你能接受奢侈品卖5000利润4000吗?”13.5万人次投票中,10.8万人次投了不能接受。
浏览各大社交平台,长江日报记者发现网友们对这件事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网友认为,购买奢侈品就不要考虑性价比,品牌溢价很正常。另外的网友觉得,无论产品价位如何,都不应该违反产品质量法规,以次充好。还有网友认为:“买奢侈品是为了脸上的面子,主要靠品牌包装和营销。如果想要追求质量,可以选择基础款的衣服,没必要过分追求品牌。”
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以次充好被罚。天眼APP显示,BALLY还曾在2021年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曾于2021年1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376.01元,并罚款2.5万元,原因为销售不合格产品。此外,2020年由巴丽(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BALLY牌太阳镜也与标准要求不符。
【编辑: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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