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啦!2020年让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5.8万元好不好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7日讯(记者张隽玮)到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将从去年的3.97万元提升至5.8万元,这是面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武汉市城乡居民增收激励计划送审稿提出的努力方向。

5.8万元,比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的上海市收入高出4000多元,看齐一线城市。

在居民收入增长途径上,选择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武汉市城镇居民的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大部分比重。送审稿提出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工资水平,并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送审稿还着重强调了科技人员、技能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提出全面取消科研项目劳务费比例限制,落实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技能人才或将实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质品牌增值收益。

和过去的居民增收激励计划不同的是,这次增收激励计划送审稿是在武汉常住人口迅猛增加的基础上提出的收入增长。根据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5年内武汉将留下100万大学生。为发挥新近毕业生、“海归”、职业经理人的主力作用,武汉计划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民营经济投资基金,并通过设立10亿元的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争取到1000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帮助能够吸纳大部分就业的新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

在就职岗位上,送审稿提出加快推进具有创新性、引领性、标杆性的“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重点开发金融、文化创意、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中高端产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现代服务业,吸纳更多技能劳动者就业。

该送审稿一旦通过,将于2018年正式施行,实现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的同步提高。

【编辑:祝洁】


(作者:张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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