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坠江22路公交司乘曾多次打斗!两起事件都有乘客被刑拘

事发5天后,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

调查显示,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此次事故共造成包括司机在内的15人死亡,截至发稿前,已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抢夺方向盘的司乘纠纷屡见不鲜。此次事故中的重庆万州22路公交近年来也多次发生打斗事故,严重者受到了刑事拘留。

本次事故原因为司机与乘客互殴

公安机关调查显示,10月28日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径刘某的目的地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

22路公交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要求下车,但此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司机与乘客发生冲突,右手一度离开方向盘。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22路公交冲下大桥的瞬间。

事发时,车上有包括司机冉某在内的15人,截至发稿前,已先后打捞起13具遗体,2人下落不明。

沉车被捞起。

22路此前多次发生司乘纠纷

据警方通报,此次事故中,乘客刘某因坐过站与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2路公交车近年来因同样的原因发生过数次司乘纠纷。

2015年12月12日下午,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上,一位女乘客因没听到广播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随后该女乘客突然打向司机并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上行道树,车头受损,乘客也有不同程度撞伤。事后,该女乘客被刑拘。

2015年12月12日,一女乘客乘坐22路公交时与司机发生争执。

同年12月29日,一名老年乘客程某乘坐22路公交车。不久,程某发现公交车将要驶出自己要到的目的地,要求下车。司机左某称车已驶出车站,未同意程某停车的要求。随后,程某称若不停车,便要求司机将此前投币的钱还给他。经车上乘客劝说后,程某并未停止,反而动手拉动司机的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斜着冲向人行道。

这一争执导致不少乘客受伤。经鉴定,公交车司机左某和乘客谭某受伤最为严重,胸部、脑部均不同程度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因强烈撞击,公交车的挡风玻璃、雨刮器、车前大灯等均被撞坏,经检查,初步估计此次事故给车辆造成的损失在两万元左右。

事发当日,乘客程某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3月14日,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对程某提起公诉。随后,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曾为当地颜值最高线路

万州公交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22路为环线公交车,主要沿长江行驶,行驶线路程为30公里,起点站和终点站均为“港口”。

当地论坛帖子显示,22路途径10多个公园广场,数个学校,乘客可乘车欣赏当地美景。重庆当地市民表示,22路公交车是万州颜值最高的线路。

颜值虽最高,22路公交车也曾引发不少吐槽。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网站显示,今年3月20日,曾有市民反映22路环湖公交车发车密度需调密,称“有时半个钟等不到一趟车。”8月22日,另一市民再次反映,“1点20到枇杷坪22路公交车总站等车,大热天要在外面等10几20分钟。”

重庆万州长江二桥。

此次事发地万州长江二桥于2003年6月建成通车,桥长1148米,宽20.5米,连接了当地枇杷坪和江南新区,桥宽20.5米。

多地现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

事实上,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许多争执都与乘客坐过站有关。

南都记者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11月30日,被告人陈某乘坐公交车时,因睡觉错过车站要求下车不被司机允许,遂冲至公交车驾驶室处与司机曾某良发生争执,并上前抢夺方向盘及强行踩下刹车,急刹车导致车上部分乘客摔倒。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18年3月26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6日,被告人陈某在万州区搭乘公交车途中要求停车下人,因不在设定站点,该要求遭到驾驶员拒绝。二人发生争吵,被告人陈某遂掐住正驾车行驶的驾驶员脖子,造成公交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就在此次坠江事故发生的后一天,北京就有公交车上发生司乘争执。据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通报,2018年10月29日上午,一辆678公交车行驶途中,车内乘客邓某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司机拒绝了邓某要求。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公交车司机躲闪中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内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

警方通报称,目前,嫌疑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朱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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