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事参加女儿婚宴还收受礼金,这位中队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4日讯 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邀请同事参加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一名中队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陶勇,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0月经劳务派遣到江汉区城市数字化信息中心工作至今,2018年3月明确为江汉区城市数字化信息中心运行管理科二中队中队长。

2018年9月2日,陶勇的女儿在酒店举行婚礼。陶勇除邀请亲属、朋友外,还邀请本中心同事参加了婚宴。其间,陶勇收受同事赠送礼金共20100元。9月11日,陶勇已主动将全部礼金分别退还给送礼的同事。

办案人员介绍,陶勇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邀请单位同事参加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陶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齐阳 贺春丽)

【编辑:符樱】

(作者:王雪)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