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份证被盗贵阳低保老人成五百万公司股东,或被追责

贵阳市的裴跃进老人依靠低保为生,前几天他去社区领低保,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低保不能发放,民政局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听到不发放低保的原因,裴老伯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裴跃进:我是在大庆居委会办的低保,大庆居委会通知我,说我办的有公司,他说我注册了一家五百万的公司,现在给我把低保取消了。

裴老伯做梦也没想过注册五百万开一家公司,自己还是吃低保的,怎么有钱开公司呢?

为了查明原因,他到辖区民政局让工作人员调取他的信息。裴老伯查询到,冒用他名字注册的公司名叫贵阳长跃富进贸易有限公司。

据裴老伯回忆,2015年他家曾经被偷。当时放在家里的身份证被盗走了,他猜测是小偷把他的身份信息泄露了。

这家公司是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裴老伯担心此事会惹来大麻烦,便立即去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此事,结果却让他很失望。

裴跃进: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查,就是在他们这里办的执照,他们说你办的有这个公司,现在也没给我处理,我不知道怎么办。

11月2号,记者和裴老伯来到他的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了身份证被盗的证明。随后,记者和裴老伯来到冒名注册公司的住所寻找这家公司。

这家公司登记住所是花溪区磊花路建国商场。因为注册时没有注明详细的门牌号,加上所在区域街道名称更改,已经无法找到这家公司。

无奈之下记者和裴老伯来到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核查注册公司的信息,尽快给裴老伯答复。

像裴老伯这种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用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那么我们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用法律替自己维权呢?听贵州合兴律师事务所宋敏刚律师怎么说。

现实生活中,居民身份证被盗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国法律对公民的身份信息给予严格的保护,公民享有姓名权,严禁他人盗用、假冒。我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因此,该公司冒用裴老伯身份证用于开办企业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第253条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追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鉴于裴老伯身份证已经被冒用于开办企业,应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吊销该公司的登记,也可以找到该公司,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

身份证丢失的第一时间,一定要及时携带户口本前往辖区派出所补办新证。但切记除了补办,你还得办理挂失,否则你丢失的那张身份证依旧可以使用。

警方提示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一旦发现证件遗失,应立即前往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及时办理补办和挂失。同时,如果捡到他人身份证件也不要随意使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黔微普法综合中国普法、百姓关注)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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