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1日召开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9日讯 19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在武汉召开。

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选举事项;通过关于设立和更名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其他。(记者宋磊 蒋太旭 通讯员朱博)

【编辑:符樱】

(作者:宋磊 蒋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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