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救护车转送患者后绕行领取个人物资,两名急救站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25日讯 2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用救护车转送患者后,未按要求返回急救站,而去领取个人物资,两名急救站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俊生,中共党员,1994年9月到武汉市急救中心工作,工勤二级岗位,现任江岸急救站驾驶员。

潘军,中共党员,1989年12月至今在武汉市急救中心工作,专业技术十一级,现任江岸急救站医师。

2018年9月19日,120调度科根据患者呼救,指派江岸急救站至黄浦路地铁站,将一名患者转送至省人民医院。13时40分,陈俊生作为当班救护车司机,潘军作为当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师,将患者转送至医院后,未按要求及时返回站内待命,而绕行至某超市领取个人物资。

办案人员介绍,两人违反廉洁纪律,陈俊生、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 齐阳 郑朝晖)

【编辑:朱艳琳】

(作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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