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节目首谈牟其中案,表示再审传递出尊重民企产权的信号

12月1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周刊》栏目播出最新一期节目“民企的护‘法’”,节目中首次谈到了历经21年的牟其中案。

这期节目的制作背景是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

在节目的简介中如此写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如何充分发挥司法部和全系统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自1997年南德集团牵涉信用证诈骗纠纷,牟其中案历经21年(央视截图)

而在播出当天,《新闻周刊》栏目的官方微博,更是进一步追问:民营企业家怕什么?融资难,税负高?这些也怕,但最怕的还是人身财产安全。现实中,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可有的人在和民营企业有利益冲突时,一些权力就想以法治民营企业家,冠冕堂皇,让法律成了不恰当的帮凶。如何给民营经济制造一视同仁的安全的法治环境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节目中表示,要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就要做到“两个平等”,那就是机会平等和保护平等。

“机会平等是指允许国营企业或者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应该同等地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保护平等则是指,无论站在政府还是司法机关的角度,都是‘自家人’,那么对于‘自家人’的保护都应该是一样的,不能在保护的过程中存在隐形的或者显形的所有制歧视”,叶林教授说道。

节目中提到,自去年起,一批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得到了甄别和纠正。

其中就提到了牟其中案。

节目解说:今年10月,最高法裁定提审牟其中案。这位曾同时兼任中国“首富”和“首骗”名号的民营企业家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却一直喊冤。

此前,牟其中在收到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抗11号文件)后,曾向封面新闻表示,“这表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案件推动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牟其中

最高法院裁定书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高检民监(2017)25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在前一年的9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发布后,当时牟其中直呼:“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春天”。

对于牟其中案,节目中评论说:“虽然此案再审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平反,但也传递出尊重民营企业产权,公平对待每一位企业家的信号。”

为了规范执法,避免新冤假错案的发生,最高法近日表示,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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