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法律咨询聚焦公园打鸟,捉捕国家保护鸟类会判刑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4日讯(见习记者艾晨光)湖面碧波万顷、岸边柳树成荫,近些年环境持续改善的小南湖公园成了鸟类的天堂。然而,有些人竟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在公园里打鸟。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小南湖公园宪法日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获悉,一些市民的打鸟行为或将入刑。

11月以来,小南湖公园已发生了两起市民在公园内打鸟的事件,被公园保安制止。打鸟工具包括麻醉枪、弹弓等。公园负责人吴蔚称,公园对于打鸟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希望通过法律宣传唤起市民爱鸟护鸟的意识。

针对公园打鸟的情况,律师何康称,公园作为鸟类的主要栖息地,理应得到广大市民的保护。目前小南湖公园栖息着一些国家明文规定保护的珍稀鸟类,如蓝耳翠鸟等,市民进行捕捉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一些未列入国家明文规定保护的鸟类,市民的打鸟行为一旦造成公园财产的损失,将承担经济赔偿。何康告诫打鸟的市民,应该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要怀着投机取巧的心理。

何康解释说,随着城市公园环境的持续改善,吸引了不少鸟类前来栖息,市民的爱鸟护鸟意识日渐增强。然而由于法律条文对环境保护没有明确约束,才给了一些打鸟市民可乘之机。他建议当前教育应该对环境保护进行普及。

据了解,小南湖公园还组织了省供销社幼儿园的小朋友在公园的海棠树、石榴树、桂花树上给鸟搭窝。30个小朋友在父母的帮助下,将硬纸盒、小木板、可乐瓶等材料制作成迷你鸟窝,用彩色的小绳子悬挂在树枝上。“普及爱鸟护鸟意识要从娃娃抓起,有了这些温暖的小窝,鸟儿们可以过个温暖的冬天了。”吴蔚说。

此外,公园还特意将长在湖面的再力花保留下来,让鸟类在公园里多了一处栖息地。长江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园宽阔的湖面上,130多平方米的再力花随风摇曳。

【编辑:祝洁】

(作者:艾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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