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引发火灾被判赔邻居25万,妈妈摆摊卖菜7年偿清欠债

四川泸州的王惠琴(化名)在菜市场摆摊卖菜维持生计。2011年8月5日,她7岁儿子在家里点蜡烛找玩具引发了火灾,致自家和邻居家的数间房屋被烧毁……最终,法院判定需要赔偿25.5万元,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儿子意外引发火灾,母亲背下25万元赔偿款

王惠琴的老家在四川泸州江阳区况场街道农村,2006年,王惠琴和丈夫进城打工,主要靠她卖蔬菜维持一家人生计,丈夫偶尔打临工,但收入微薄。

2011年8月5日,王惠琴7岁的儿子小辉在家里拿着点燃的蜡烛到卧室找玩具,不慎引发火灾,致自家和周围7户邻居家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据7户邻居估算,合计各项损失上百万元。

“100多万,一辈子想都没有想到过这么多钱。”王惠琴称,听到邻居们提出的这个数字时,她当场瘫倒在地。为此,王惠琴接近四分之一的头发也变得花白。

王惠琴(化名)到批发市场进货

事发后,王惠琴东拼西凑凑到了7000元,先行赔付每户各1000元;而其余的钱,王惠琴称当时真的没钱还。

为了儿子,她起早贪黑卖菜还钱 

多次协商赔偿无果,2013年1月4日,7户受灾邻居将王惠琴夫妇起诉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14.9万元。

经承办法官调解:王惠琴以小辉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同意于2014年1月30日前,赔偿黄某等七人因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5.5万元。

但25.5万元仍然是一个天文数字。按照每天卖菜纯收入60元来算,不吃不喝也得十二年才能还清。不过王惠琴说,为了儿子,再难也要还。

王惠琴(化名)在菜摊卖菜

为了尽可能快的还钱,王惠琴省吃俭用。每天早上,她5点多就起床,赶到泸州中码头菜市场摆摊卖菜。早餐,吃点稀饭馒头应付;午餐,回到出租屋用白水煮菜;晚饭,吃点中午的剩菜剩饭。

只有儿子每周回家,她才会买点肉做给儿子吃。与此同时,王惠琴还接下了打扫出租屋厕所的工作,每月有30元补助。

承诺每月偿还400元,7个申请人主动放弃赔偿款12万

调解生效后,王惠琴未能履行。谈及原因,她很自责但却无可奈何,“真的是没有钱来还啊”。

2014年11月,黄某、乔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王惠琴以卖菜为生,条件十分困难。同时,7位申请人中5位已年过六十岁,生活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启军作为该案的执行法官,他介绍,此案比较特殊,鉴于上述情况,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区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5.1万元,用于先行赔付。

王惠琴也承诺,除去家庭必要支出,每月偿还400元,如经济条件好转,尽量多偿还。

王惠琴(化名)在菜摊卖菜

为了保证按时支付还款,王惠琴每天都固定抽出13元存在一边,有多的时候就多存点。凑到400元,她就到法院,当着法官的面交给对方。从出租屋到法院大约五六公里远,多数时候,她都是走路去。 

还款期间,执行法官吴启军先后多次约见当事双方,组织协调,并得到全部申请人同意,同意放弃一定数额的赔偿款。王惠琴则同意将每月还款400元的方式更改为逐个偿还。截至今年2月,仅剩余江某一案未履行完毕。

据统计,25.5万元赔偿款,7名申请人合计主动放弃赔偿12万余元,放弃赔偿款最多的是申请人宋某,他放弃4万余元。

还清债务,心里大石头终于落地

今年9月13日,在法庭上,王惠琴将近1万元赔偿款交到了78岁申请人江某手中。至此,七年还债旅途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此时的王惠琴,泪流满面。她说,心里压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对于王惠琴还款一事,吴启军很是感慨。他说,王惠琴家庭经济困难,虽然还款能力有限,但她诚信、不躲避并且积极。

吴启军说,78岁申请人江某也存在条件困难的情况,但主动放弃了8000元赔偿款。今年8月,法院为其申请了1.8万元保险救助金,并于近日转至其账户。

江婆婆告诉记者,谁都有不容易的时候,需要相互理解。

盼望儿子好好读书,长大了找个好工作

王惠琴和丈夫育有一儿一女,女儿现年29岁,已经嫁人,儿子正在读初中。

事情发生后,她责备过儿子,但是后来就再不提及此事,她担心会给儿子造成影响。儿子也挺懂事,每周回家会帮忙卖菜、打理菜摊,也从不乱花钱。

如今,王惠琴希望儿子能好好读书,长大了找个好工作。(袁伟/成都商报)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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