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法律准绳源自公道人心

长江日报评论员邢帆

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二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与正当防卫有关,轰动一时的“昆山案”也在其中。

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历年所公布的案例,主要集中于社会焦点案件,社会关注度很高,多涉及人们日常生活情形,能引起强烈“代入感”,牵动百姓心弦。对这些案件的指导性解释,不仅规范审判工作,也能够解决人们普遍存在的法律困惑,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

通常,人们对一项法律、一次审判感到困惑,不完全是因为知识局限,往往也是因为法律判断与日常经验产生了隔膜。正当防卫,怎样才算正当,如何把好“度”,法律的逻辑辨析很复杂,但“代入”到一个防卫人所面临的现实处境,对与错、因与果的判断,又都在一念之间。法律是专业的,但和普通人的经验直观不存在严格距离。

法律定是非曲直,而人心是杆秤。一个个焦点案件中,人们关注案件,既是关注当事人的命运,归根结底也是关注自己的命运,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贴近常情常理的法律审判,如同透彻晓畅的法律说理,既增进人们对法律的理解,也加固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法律作用于人心,法律便成为信仰。试想,如果一个个案件的结论,与老百姓的朴素情感发生偏差,法律便无法成为直观的理解,最终无法被认同,无法奉为内心的信条、言行的尺度。法治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法律的学习者,但学的不是“高头讲章”,而是法律如何回应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朴素的正义良知,使那些抽象的法条走进内心、走进生活、融为日常感知体验。

无独有偶,几年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武汉“摸狗命案”,也在12月19日迎来了二审判决。两位当事人,从一审时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当前的一人正当防卫,一人防卫过当。二审判决,解答了正当防卫有关的法律困惑,同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律走进人心,就是法治精神的张扬。以严谨的思维方式和逻辑体系,保证朴素的正义得到正确的伸张,法律才能真正镌刻在人民心中,法治意识才能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编辑 华智超】

(作者:邢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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