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后必须恢复湖泊原状,市民进工地现场监督占湖施工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2日讯(记者黄师师)施工占湖是否在相关许可范围内?完工后是否又还了湖?22日,市水务局联合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组织50余名志愿者走进两处临时占湖重点工程工地,进行现场监督。

志愿者现场监督占湖施工。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供图

两处工地分别位于蔡甸区后官湖和西湖。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表示,按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经依法批准在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建设的,应当做到工完场清;对影响湖泊保护的施工便道、施工围堰、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在后官湖附近的碧湖路延长线道路一期工程工地,志愿者查看发现湖面干净,湖边未见施工留下的渣土、垃圾等。原博艺路外侧湖边塘已经与后官湖连通,工程已按照许可要求完成了对占用湖泊水域面积的补偿,做到了工完场清。

随后,志愿者又来到蔡甸区西湖嵩阳大道东段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目前已完成桥墩的修建,正在做桥面。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向施工方赠送了2套水务法律法规汇编本,宣讲《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称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优化施工方案,注重保护湖泊周边环境。

施工方介绍,该工程施工采用的方式是钢筑围堰,湖中的钢板已经被拆除,不存在渣土清理的情况。而工地临时物料堆放场旁边的沉沙池修建得也比较完备,能有效地拦截临时施工过程中带来的污水,防止其直排入湖。

通过对比展板示意图,志愿者发现工程并未超范围施工。

市湖泊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对占湖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武汉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武汉重点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湖泊进行了持续跟踪督办,要求各相关建设单位按照许可决定书要求履行义务,彻底实现工完场清,恢复湖泊原状。

【编辑:叶子】

(作者:黄师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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