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交物业费寒夜被断电,房管局连夜介入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日讯(记者杨荣峰)上月28日晚10点,福星惠誉东澜岸业主杨女士家里因为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断了电。杨女士彼时正在外地,家里断电无法供暖,租户难以度日。杨女士抱着一丝希望拨打了洪山区房管局的值班电话,未料夜间还有人值班,并帮杨女士家中恢复了供电。

杨女士说,她暂居外地,武汉的房子一直出租,物业费都是按年缴纳。当天晚上,租户回家发现没电了,向物业打听得知,杨女士拖欠物业费,故而停电。

寒夜断电,让人如何度日,杨女士想着就气愤,无奈自己身在外地,此时物业也下了班,没法找人说理。情急之下,杨女士试着拨打了洪山区房管局的值班电话。

“没想到半夜10点多居然还有人接”,杨女士感觉找到了救星。值班人员记录了杨女士的诉求后,表示将尽快协调。次日一大早,房管局物业科便给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上午10点,杨女士家中恢复了供电。

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房管局了解到,洪山区房管局坚持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都有人守在值班电话旁,随打随接,接听市民诉求。关于停水、停电、停气“三停”民生问题,房管局街道诉求后,都会要求24小时内处理,保障业主的基本生活要求。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1日起实施的《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编辑:朱艳琳】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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