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立勇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谱写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编辑: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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