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9年1月8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至8日举行。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参加协商讨论,与委员们共商改革发展大计。广大政协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会风会纪,积极协商议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委员们列席了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赞同政府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等其他报告。会议审议并批准胡曙光同志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谭仁杰同志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7位常务委员。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认为,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武汉牢记嘱托、真抓实干、砥砺奋进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武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朝着加快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拼搏赶超,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和文化强市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部署与要求,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委员们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对武汉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会议认为,2018年是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卓有成效的一年。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带领广大政协委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政协作为,在促进民生福祉中践行为民宗旨,在增强团结民主中凝聚智慧力量,在加强自身建设中提高质量水平,有效地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武汉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同志在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对过去一年的政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政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方向。全市各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2019年是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是武汉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方位新使命,在建言资政和思想政治引领两方面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按照全省推进“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战略部署与要求,结合武汉实际,重点就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民营经济等重大问题持续建言献策,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聚焦民生保障和改善的突出性问题,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开展协商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团结统战功能,搭建更多平台载体,凝心聚力画好最大同心圆;要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加强委员队伍管理和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各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武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勇前行,为加快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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