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递公司偷个人信息卖给保健品公司,4人窃取百万个人信息被判刑

快递公司把月结大客户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寄送物品等信息,储存在发货系统数据库内,使用专门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发货系统“一键”发快递,没想到这个系统也“方便”了别有用心的人。

前不久,该快递公司报案称大量信息被非法窃取。经检测,有多个IP、AMC地址在该公司发货系统上非法盗取客户的发货账户,并利用系统漏洞非法窃取月结客户的快递单页,泄露信息达数百万条以上。

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蒋某、胡某、孙某抓获归案,4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某、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6年6月,陈某加入了一个名为“电购、网购”的QQ群,首次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倒卖“生意”。之后,他如法炮制,以平均每条信息0.5元的价格购进,再以1元1条信息的价格卖给下家,下家大多为保健品类卖家,需求巨大。

从开始贩卖信息到被刑拘的时间里,陈某获利10余万元。不久,陈某认识了同村也在倒卖信息的蒋某。蒋某3年前便开始倒卖保健品行业客户信息。结识陈某后,两人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合作窃取快递公司客户信息。

2016年底,快递公司查出系统漏洞,自此,会员登录官网不能查看发货信息。蒋某又发现,下载大客户发货系统,通过初始密码登录,也可以下载近三个月的发货信息。2017年初,快递公司加强信息保护,将大客户系统里的收件人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加密,想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快递公司不断地修复系统漏洞,蒋某“应对自如”,他摸索得知大客户系统的通讯录模板中可以查看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和快递物品的完整信息后,继续窃取公民信息。

胡某和孙某则是看着老乡陈某、蒋某混得风生水起,便加入倒卖公民信息的行业。二人被陈某拉进群后,大量购入、倒卖数据,分别销售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1万条左右。

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陈某、蒋某、胡某、孙某的电脑及U盘中分别检测出公民个人信息475026、2598805、8540590、66804条,均有买卖记录。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陈某27岁,蒋某35岁,胡某30岁,孙某28岁,均为湖北汉川人,无业。

(作者:谭在龙 朱凛睿 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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