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百场公益讲座”走进江岸区后湖街东方社区,律师:警惕以互联网金融为马甲非法集资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1日讯(记者梅丹)“稳赚不赔的融资项目,诱人的高额回报,再佐之以‘互联网+’的招牌,让许多市民掉入以互联网金融为马甲的非法集资之中。对此,广大市民一定要高度警惕。1月10日,防范非法集资百场公益讲座第42场,在江岸区后湖街东方社区举行。长江公益律师团、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娴作为“武汉市防非处非公益讲师团”成员做了演讲。

江岸区后湖街东方社区居民在学习防非知识 长江日报记者刘斌摄

涂娴律师介绍,在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中,以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为非法集资平台的形式最为典型。P2P平台只是一个信息撮合平台,只能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但随着“泛亚”案、“e租宝”案、“中晋”案等非法集资大案的宣判,人们逐渐看清很多P2P平台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集资。

以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套路主要有三:有的是P2P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得投资人资金进入平台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是P2P平台自身风控不强,没有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没有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以虚假信息大量借贷;还有的平台,自己发布虚假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融资。

涂娴律师提醒,除了以P2P为马甲之外,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还有“虚拟货币”买卖、“原始股”投资、“外汇理财”、“金融互助”等。其实质都是假借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都不得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否则就涉嫌非法集资。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被互联网金融“高大上”的外表迷惑,也不要被不法分子给予的高额利息所诱惑。

本次公益讲座由武汉市金融局、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江岸区处非办联合承办,后湖街东方社区对本次讲座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参与学习。


【编辑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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