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小区公共收益发红包,自家小区却亏空,业主问那29万去哪了

小区商业街两栋大楼之间的超市已停业。记者孙笑天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9日讯(记者刘海锋 孙笑天)别人家小区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发红包,自家小区结余的公共收益如果按原定标准给业委会成员发津贴,还差776元。近日,多名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反映,江夏区首席生态家园小区业委会,3年收到的公共收益共29万余元不知道怎么用的?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用公共收益打了四起官司花掉10万元

江夏首席生态家园位于江夏大道128号附1号,是由武汉市公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商业综合地产项目,分商业和住宅两部分,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交付使用。

2014年11月,成立小区业委会。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周明杰介绍,2015年初,小区更换了物业,与武汉天润众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了三年物业服务合同。

“公共收益三年一共给了业委会296224元。”物业经理晏嵩说。

22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在小区采访了现任业委会主任何自东。他说,从2016年5月起,业委会分别与小区开发商和天润众生物业打了四起官司,有输有赢,律师费加诉讼费等一共用了约10万多元。

何自东强调,四起官司都是为了维护业主权益。前两次是为了房屋漏水和地下空间确权,起诉了开发商,律师费4万元,诉讼费和其他杂费2万多元。后两次是向物业追讨公共收益,律师费3.5万元,诉讼费和其他杂费约5000元左右。

长江日报记者在该小区2017年3月26日公示的公共收益使用明细上看到,前两起官司共花费63391元;后两起官司的裁判文书显示,业委会共支付诉讼费3538.5元。

四场官司给小区带来什么

“花10万打了这么多官司,解决了什么问题没有?”1月24日,在该小区下沉广场前,业主王先生质疑,虽然官司赢了,房屋漏水问题至今未解决,“用公共收益打官司,是不是应该先进行风险评估、征求业主意见”。

24日,长江日报记者在小区看到,该小区商业街两栋大楼之间,靠东位置有一处玻璃房,招牌上写着“佰佳超市”几个大字,超市大门紧锁,内部空空荡荡。据小区业主介绍,这原本是小区的下沉广场,本该是地下停车库,却被开发商租给别人开了超市,业委会打官司后,超市关了门,但这块地方的使用权仍然没有交给业委会。

对业主的质疑,周明杰介绍,在准备与开发商打官司维权前,业委会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发动业主投票表决,最终通过了打官司维权的决议。

长江日报记者在该小区业主群中搜索发现,2016年3月11日,群内发布了一份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诉讼的方案和预计费用。2016年3月24日,该群又上传了一份投票表格,请业主就维权事宜进行投票表决。该表格备注中提到:“业主委员会采取指定地点、逐家逐户,网络电话回收表决票的方式。”

何自东说,追讨公共收益的两起官司打完,业委会要回了181224元公共收益。何自东承认,打这两场官司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但向有关部门报备了相关情况。

业委会成员通讯费加津贴发了61411元

长江日报记者在该业委会公共账户银行流水单上看到,账户余额104824元,三年收到的公共收益有29万余元,打官司花了10万元,还有近9万元去哪里了?

长江日报记者查阅第一届业委会成立时的备案资料发现,当时业委会成员津贴标准分为900元/月、700元/月和500元/月三档,其中正副主任和财务人员为900元/月,商业部分的业委会委员为700元/月,住宅部分的则为500元/月,成立之初,业委会共有9名委员,每月津贴总额为6100元。

据第一届业委会成员颜芳介绍,之所以津贴标准看起来比较高,是因为当时小区商业部分需要人去跑招商、办手续,工作量大,津贴主要是通讯费补贴。周明杰说,虽然定的是每个月要发津贴,但他在任的一年多时间,没发过津贴,只发过一次通讯费补贴,共计8611元,他本人领了900元。

根据2017年3月26日江夏首席生态家园业委会公共收益公示信息,业委会成员通讯费补贴8611元,是从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24日所有12名(含辞职人员)业委会成员的通讯费补贴。“我领了700元。”颜芳说。

2018年2月,贺兴仁接替周明杰担任第一届业委会主任,使用公共收益补发了合计52800元的津贴,补发时间范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除了周明杰、颜芳等3人已不在业委会工作没发外,尚在任的6名业委会成员领了津贴。

不过,长江日报记者发现,今年1月24日,该小区业委会递交给今城社区的使用明细中,这一次实际支出的金额为57200元,与此前的52800元不符,对此,业委会向社区解释称,2017年底请人对小区物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时,有两个委员垫付了4400元办公费,因此转账时把这笔钱还给了他们。实际上具体补发的数额为何自东1万元、杨爱慧1万元、贺兴仁8200元、叶家栋8200元、李素8200元、张新春8200元。

很显然,按原定的业委会成员津贴发放标准,这6个人的标准不相符。今城社区相关负责人说,标准不符的原因是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量有一定调整。

记者还了解到,三年多来,业委会的办公费用近3万元,加上津贴等一共花了约9万元。

还欠两年的津贴发不发

从2017年5月开始,业委员就没有再发津贴了,这差的津贴还补不补呢?

“现在还有几个老委员在问,差的津贴什么时候发。”贺兴仁说,大家其实也不是在乎这个钱,小区搞顺了,付出一点也无所谓,具体补不补,还要跟今城社区商量。

在采访中,现任业委会主任何自东多次强调,毕竟制定了津贴标准,之前未发的津贴肯定要补发。“如果不发,钱就可以用来补贴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不过,长江日报记者一算账发现,目前小区公共收益余额才10.4万多元,如果按一年52800元的标准补发,那小区公共收益账户还要亏空776元。

对此,小区业主多有质疑,打官司、发津贴,三年下来,这一算账,公共收益还不够用。

何自东对亏空的说法并不认可。他的算法是,光停车这块,物业每年应向业委会支付142884元公共收益,至四年期满,应向业委会支付57万多元,公共收益账户不会亏空。算上广告等其他公共收益,物业还欠30多万元公共收益未给。另外还有漏水和地下空间的官司都没有执行,业委会正在想办法,如果解决不了,还要打官司。

但小区物业经理晏嵩表示,业委会的算法有问题,物业已按约定支付了三年的公共收益。

江夏区建设局表示补发高津贴违规

江夏首席生态家园第一届业委会成员的津贴标准是否合理?江夏区建设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标准是当时成立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但业委会作为公益性组织,津贴应该只能是象征性的,一般不能超过500元,所以第一届的标准肯定高了,本身就不允许发这么高的津贴,如果再补发,肯定是违规的。第二届业委会成立时就下调了津贴标准,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小区服务方面的需要。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当将公共收益归集、使用的明细账目在住宅小区公示栏实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并对业主的询问予以书面回告。

另外,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事项第九条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编辑:朱艳琳】

(作者:刘海锋 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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