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马冀汕被开除党籍:涉嫌行贿犯罪

南粤清风网 据汕头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冀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冀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挪用机动车号牌供他人使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涉嫌行贿犯罪。

马冀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冀汕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马冀汕简历

马冀汕,男,汉族,1956年7月生,河北深县人,在职大专学历,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年6月至1988年3月,历任汕头市公安局办事员、科员、副指导员;

1988年3月至1994年11月,历任汕头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所长;

1994年11月至1997年7月,任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车辆管理所所长;

1997年7月至2007年4月,任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7年4月至2013年10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汕头市公安局调研员;

2013年12月退休。

(汕头市纪委监委)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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