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3天为32名农民工追回60万元工钱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10日讯 “终于可以让大家好好过个年了!”随着春节临近,54岁的陈某除了对老家亲人的思念,还有对跟着自己一起远赴他乡谋生的老乡的深深愧疚。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新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仅仅用了3天时间,执行法官王宗文赶在春节前,帮助32位农民工追回60万元工钱。

执行法官赶在春节前,帮助32位农民工追回60万元工钱。

一笔拖欠了3年的工资

2015年8月2日,湖北省恩施市贫困山区农民工陈某与被执行人邱某签订了《项目部承包协议书》,由陈某负责新洲区某段农村电网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的劳务施工。这对在外打拼的陈某而言,是巨大的好消息。为此,他将32位恩施市老乡组织起来,进场施工。

2015年底,项目完工。陈某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但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新状况,急需整改。由于陈某并未对未完工的工程整改施工,被执行人邱某另行组织了其他施工队伍对工程进行了整改,同时,拒绝支付陈某及32名民工工资,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纠纷。在陈某看来,“我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你负责给我劳动报酬”天经地义,但没想到,讨回这笔60万元的劳务费用竟用了3年时间。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

因3年时间迟迟讨不回自己的“血汗钱”,无法向自己带来务工的兄弟们交待,2018年2月23日,万般无奈的陈某向新洲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2018年7月2日,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

因不服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陈某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本案争议的“陈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的工程量为多少,工程价款为多少,双方是否已结算……”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邱某支付申请人陈某劳务费用及工程款73万元。

因被执行人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1月28日上午,陈某来到新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

开辟绿色通道,3天讨回了60万元

还有十来天就是春节了,为确保32位农民工能顺利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让他们能在寒冬腊月里感受到异乡的温暖,新洲区人民法院“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法官当天就对被执行人邱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邱某是生意人,肯定会有些流动、备用资金,为此,承办法官王宗文积极与被执行人邱某沟通。

最终,被执行人邱某向执行法官王宗文说明了自己系以湖北凯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的发包方武汉市新洲区华光电力有限责任的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凯顺电力公司的部分工程款至今尚未结算。执行法官得知该消息后,当即与凯顺电力公司、华光电力公司及其上级单位新洲区供电总公司联系,要求协助解决。

经协商,凯顺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垫付了60万元农民工工资。新洲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申请人陈某及32名农民工发放了该款。陈某及32名农民工在苦苦等待了329天后,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段历时3年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到位仅仅只用了3天时间。(记者梁爽 通讯员袁欢 张玉清 董星星)

【编辑:付豪】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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